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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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以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配合支持下,依法履职,同心戮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立法项目。为促进我市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幸福商洛。年初,法工委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市四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编制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将《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列为立法审议项目,将《商洛市农村环境污染管理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将《商洛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商洛市城乡规划条例》《商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着力将市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坚持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立法法》和《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等及时报市委审定,使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于4月2日报请市委批准同意后印发执行。近期,法工委正在起草报告,拟对《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两次审议情况及第三次审议表决情况向市委报告。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好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常委会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年来,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发挥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筹备召开了2019年全市立法工作会。4月25日,法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9年度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结合立法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作了讲话,对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我市地方立法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改审议工作。为审议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法工委一是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积极参加前期立法调研,督促指导起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条例起草送审任务。二是及时完成立法工作交接。条例草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进行一审后,7月2日法工委与内司委、司法局、公安局召开了立法工作交接会,研究制定了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法规的修改审议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法工委通过在市人大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市法检两院发送征求意见建议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0余条。四是深入调研论证。6月下旬至7月中旬,法工委先后到商州区、镇安县和柞水县实地调研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情况,在市直召开了4场次由公安、城管、规划、司法、应急、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召开2次立法专家论证会。11月18日至22日结合条例修改工作实际需要,组成学习考察组,赴湖南浏阳市、我省铜川市学习考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面的先进实践经验和立法经验,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意见交流、学习研讨,为条例修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反复修改。法工委在条例修改过程中查阅、检索、学习上位法及外省市相关法规20余部,结合常委会审议意见、征集和调研意见建议,先后7次从体例、结构、调整的对象、禁放范围设定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认真修改。8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完成了第二次审议。现草案修改二稿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将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请表决通过。
(三)依法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按照《立法法》《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法工委及时开展“立法回头看”,对2017年3月30日我市颁布施行的第一部实体法《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5月16日法工委组成立法评估组,分别到商州区、山阳县、柞水县、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等县区和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评估报告,指出市政府在执行条例工作中存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提出要尽快出台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等意见,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交由市政府办理。9月,按照常委会要求,法工委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目前,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已制定出台了《商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商洛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等两项法规配套制度,使《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抓好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全面开展对已报备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法工委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目标,切实抓好《商洛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落实,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今年,对市政府报备的《商洛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4件规范性文件,已会同相关工委员开展了审查,现已全部审查完毕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认真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4月,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1件。法工委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商洛市中心城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发[2008]37号)进行了认真研究,仔细阅读学习相关材料和涉及的法律法规,并到市司法局调研,听取意见,会同常委会环资委进行专题研究。经综合各方面意见,全面考量后形成审查结论,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书面反馈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达成共识。
(三)举办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培训班。为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启用工作,保证熟练掌握备案审查系统软件的使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6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市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召开了全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培训会,系统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开发使用的全省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平台软件使用程序。市人大各工作机构、市法检两院,市司法局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及从事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全市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了我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基本使用方法,基本掌握了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软件使用程序。
四、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其他好各项工作见实效。
(一)认真做好省人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就《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等6件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讨论,共提出20余条修改建议。
(二)配合省人大做好法规草案立法调研工作。今年以来,先后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陕西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基层实情,为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条例提供参考。
(三)积极参加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4月下旬,组成第五执法检查组对丹凤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该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7月,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的带领下,赴镇安、柞水开展市级上半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实地调研工作,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提供了依据。5月,配合教工委对我市洛南、山阳、柞水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
(四)高质量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按照常机关的安排做好扶贫、培训和人代会期间的会务、安保等工作;积极参加省人大系统第十届乒乓球比赛;组织参与机关举办的“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知识竞赛;全年参加市委、市人大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20余次,参加相关电视电话会议10余次。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法工委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紧扣“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教育整顿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立法实务学习。充分利用工委会议和法委会,有计划地学习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选派相关立法工作人员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立法培训班,不断提高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理论研究。鼓励和支持全体干部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发表研究成果,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今年,有三位同志撰写的共4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商洛人大新闻奖评选中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四是加强立法交流。先后共接待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2批23人来商开展立法调研和学习考察活动。11月,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赴湖南长沙、浏阳、我省铜川等地学习考察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能力。
一年来,法工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取得一些成绩和进步。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客观存在,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不少,如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立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调研和听取民意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精益求精抓好各项工作。
2021年工作要点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一是做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请批准和备案工作。二是做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三是起草制定《2020年度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四是开展《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商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商洛市城乡规划条例》《商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活动。
二、以维护法制统一为目标,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一是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完善审查中的沟通反馈机制,依法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积极推进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的运转和投入使用。三是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根据备案审查报备情况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
三、以能力建设为目标,打造高素质的地方立法队伍。通过组织参加理论研讨、学习培训和立法考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立法业务水平和在立法工作中把握大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继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大局观念,关注时事、关注大事,作风方面更加务实、更接地气,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立法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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