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范例馆 本文已影响2.09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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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2018年12月中下旬和2019年4月初,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县、**县以及市直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看台账、访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文物资源资产分布与管理情况
(一)文物资源资产分布等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各地共有各级各类文物点5768处,位居全省第一,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73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45处。
2、文物藏品:全市各地国有博物馆的文物藏品总计近14.7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数量共计3901件(套)。珍贵文物中,一级文物数量123件(套),二级文物数量438件(套),三级文物数量3340件(套)。 黄冈市博物馆作为全市综合性大馆,馆藏文物总数达4.1万件(套),在全省各市州排第3名(前两名分别是荆州博物馆13.6万件,襄阳博物馆7.3万件)。
3、文博场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共计23家。其中,国有博物馆 13家,国有纪念馆8家,民办博物馆1家,行业性博物馆1家,总占地面积42.94万平方米,总展厅面积4.7万平方米,基本陈列65个,临时展览53个,共策划宣教项目7513项,实施教育活动2725次。
4、文博管理机构:机构改革前全市文博管理机构共有10个(除武穴以外均有文物局)。机构改革后保留文物局牌子的仅有2个。
5、从业人员:全市文物系统在编职工3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5人,中级职称117人。
6、免费开放:全市各地博物馆、纪念馆参与了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共计22家, 2018年统计免费参观人数数据共计为721.23万人,其中,未成年观众197.41万人,境外观众3.958万人。
(二)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普查,施行动态管理。2013-2017年,我市开展了为期5年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总数为147072件/套。建立了《**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及《**市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系统掌握了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分布和保存情况,建立了“文物身份证”和管理体系,初步实现本行政区域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从而为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了依据,为各级政府统一配置与管理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提供了支持,也为文物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和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整体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保护机制。市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017年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全面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做到“文物部门前置许可、规划部门红线控制、国土部门严格用地、公安部门配合打击、财政部门资金保障、宣传部门舆论支持”。**10个县市区对包括革命文化保护单位在内的省保以上的文保单位,全面落实了“一处一策”工作机制,共签订市、县、镇政府及村、组、责任人的《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435份,签订《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290份,制作《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护“一处一策”保护档案》145册。
三是落实“五有”措施,实施修缮保护。2012年成立市文物局、大别山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局后,对576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批次启动了“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文物保护员、有群众动员大会”的“五有”保护措施。截止目前,全市各地累计投入“五有”经费300余万,安装保护标志两千余座,第一批次(共计1700处)“五有”任务全部完成,第二批次(共计1800处)“五有”任务已完成了70%。市文物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境内不可移动的革命文化进行了复查,形成了革命文化名录和基础数据库。在国家和省局支持下,先后对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指挥部旧址、段氏宅革命旧址、董必武故居、李先念故居、王近山将军故居、陈潭秋故居开展了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为全面实施革命遗址保护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四是争取上级重视,保护革命文物。2013年6月,邀请湖北社科专家咨询团开展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专题咨询活动,为打造我市文物资源品牌提供决策依据。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区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文物局先后召开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专题研讨会、鄂豫皖三省专题座谈会。2015年我市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成功列入了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将大别山区红色文化大遗址项目纳入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2016年12月,我市红色文化大遗址项目纳入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三五行动计划” 。2017年6月,鄂豫皖三省文物局启动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战略规划编制范围。2018年2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五是加大文旅融合,助推产业发展。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贯通7个县市、涵盖38个红色景点,使红色旅游景点“一线串珠”。我市是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之一,成为湖北红色旅游的主体,“武汉—麻城—红安—新县—信阳”列入全国重点建设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累计打造红色旅游A级景区20家,其中4A景区3家,创建红色“旅游强县”1个、红色“旅游名镇”1个。一批反映我市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铁血红安》、《红安回响》相继完成,并在央视播出。红安将军影视城等红色经典景区建成并成功运营。革命文化与旅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格局初步显现。
六是加强利用传承,弘扬老区精神。大量珍贵的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背后都有着众多传颂不息、脍炙人口的动听故事。“十二五”期间,我市多数县市投巨资建设了新博物馆,从不同角度对文物资源、历史文化进行宣传展示。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全省、全国重要的青少年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每年约有200余万人次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学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二、黄梅红安基本情况
我市历史悠久,名人辈出,重大革命事件众多,文物资源富集,黄梅、红安两县最具代表性。黄梅县历史文物数量多、级别高,红安县革命文物富集、保护状况较好。通过对两地的现场调研和走访座谈,发现其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家底清。两地职能部门对本地文物资源资产情况多次开展文物调查普查和认定申报。黄梅县是文物资源大县,在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上报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点693处(含龙感湖管理区15处),它们不均匀地分布于全县各地,尤以北部山区居多。这些文物点从类别上看,古遗址235处,古墓葬150处、古建筑148处、古石刻36处、近现代109处;从保护级别上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四祖寺、五祖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6处。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县国有单位普查认定的可移动文物总数为8330件套。其中,博物馆馆藏各类文物共8298件套,已经鉴定的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29件、三级文物92件。它们是黄梅先民聪明智慧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和无可估价的宝贵财富。红安县文物资源非常丰富,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数据,红安县不可移动文物总计46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共41个文物点,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共33个文物点,红安县文物保护单位143处。根据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馆藏文物统计数据,红安县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藏品总数18968件,其中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39件,三级文物130件。所有不可移动及国有可移动文物均已采集各类数据,建立了数据库及电子、纸质档案。 红安县46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191处产权归国家所有,其管理机构分别为红安县文物事业管理局、董必武故居纪念馆、李先念故居纪念馆、红安县七里坪文物管理所、黄麻纪念园管理处、七里坪革命纪念馆等;162处产权归集体所有,其管理单位为文物点所在地村委会;116处产权归个人所有,管理人为文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
(二)思路明。两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黄梅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和第一主任的黄梅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文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文物协调工作机制和巡查工作机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考核重要内容。从2016年开始,又按照原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了文物“一处一策”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2016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深刻认识文物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文物工作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实施五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充分发挥文物价值作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追究和完善文物保护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建立了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建立了项目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等,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县综治部门将文物安全作为综治考核的内容之一,逐级落实了文物安全责任制。红安县政府自2017年至今,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研究解决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2016年,经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正处级机构“湖北红安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董必武故居纪念园管理处)”,负责红安革命文物保护及利用工作。2016年,县文物局设立八里、高桥两处文物管理所,与原七里坪文物管理所形成县南部、中部、北部三个管理片区,编制9人。
(三)措施硬。一是压实责任。黄梅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所辖村(社区)、村(社区)与文物管理人,层层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了县、乡(镇)、村(社区)、管理人或使用人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在全县聘请了100多名文物保护员,县文新广局与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县文物局与全县文物保护员分别签订了《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构建了县文化文物部门、乡(镇)文化站、文物保护员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管理网络,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红安县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一处一策”和“四有"要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按照县、乡镇,村、文物保护员四级管理机制,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书,落实四级责任。二是推进“五有”。黄梅县分四批公布了全县483处文物点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全县678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对333处文物点实施“五有”保护措施,按照整体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从2012年开始每年完成100多处,2015年底全面完成。红安县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143处红安县文物保护单位均已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已制作安装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及说明牌,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均按《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规范》编制了电子、纸质档案及备份。红安县文物局每年均在不同片区召开群众文物保护大会。三是落实经费。黄梅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投入经费69万元,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投入50万元,从2012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文物“五有”经费20万元、文物安全经费5万元,2018年增加文物保护经费12万元。红安县按照“两早三全四到位”(早谋划、早部署,队伍建设全覆盖、设施配备全覆盖、技术培训全覆盖,管理到位、巡查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的工作模式,持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近三年,先后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5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和展陈利用。县政府将新增机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红安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向省级财政争取了每年400万元的省级专项补助用于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运行补助和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同时,将文物保护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四是修缮保护。黄梅县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新建了博物馆新馆、实施了五祖寺和四祖寺塔安防消防工程及灵润桥、明月桥等维修保护项目,累计争取资金达3000多万元。红安县先后对61位开国将军故居进行维修,保护修缮了列宁小学旧址、红二十五军军部和鄂东北道委会旧址、中共红安中心县委会旧址、鄂豫皖省委会旧址等,复原建设了董必武故居纪念园,改扩建了长胜街,修复了七里坪革命法庭和陂安南苏维埃政府旧址,完成了湖北红安干部学院、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纪念馆、李先念故居纪念园、鄂豫皖中心烈士陵园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各级政府在加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难度较大。由于保护意识不强且交通不便、信息封闭、手段落后、村民搬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点无人看管,有些旧址旧居产权归属农民个人,管理工作难度大。部分遗址遗迹遭受自然风化十分严重。
(二)文保经费短缺。市县两级投入的经费主要以养人为主,一些急需抢救、保护、维修和利用的文物资源,没有办法保护和利用。
(三)宣传推介不足。革命文物资源是我市最大特色,但未能挖掘总结提炼出大别山精神内涵,文物资源未能纳入“书香荆楚 文化湖北”工程,传承渠道和方式十分有限,加之推介不足,至今多数本地人还不知道本地文物资源中有多少个全国第一。不知道是红军的故乡。
(四)开发利用滞后。大别山区文化内涵挖掘与开发利用结合不紧,部分具有重要文化价值与古建筑艺术价值的文物资源未能发挥作用。文物景点“可玩、可看、可互动、可体验”不多,无法吸引和留住游客。
(五)监督力度不够。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在各级政府,市本级和县市区均未建立起文物资源资产情况报告制度,县市区政府未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四、几点建议
(一)认识要加深。文物蕴含光辉历史、民族精神和地方特色。管理好黄冈文物资源资产是保管历史、传承文明、延续血脉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不能让珍贵的文物资源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遗失和损毁,这是对历史负责,是对先辈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大事。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好,就抓住了文化特色和品牌,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国家和省级层面争项目,可以大张旗鼓地宣传、推介我市,可以激发全市750万人民自豪感、责任感,增强同心干事的合力,是发挥我市比较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规划要加力。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编制规划,对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科学顶层设计。按照“保护为先,重在岁修”的思路,建立保护名录,设立保护区域,明确保护措施,确定保护对象,持续推进实施“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文物保护员、有群众动员大会”的“五有”保护措施。要聘请国内一流文化和旅游产业规划专家,策划产业项目,编制产业规划,将文物资源与旅游项目结合,与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结合,无缝对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和即将编制的《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以项目带动文物资源保护,以文物资源资产推进项目建设。
(三)管理要加强。要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到有人办事。每年要对本地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对文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研究,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通过政府、市场同时发力,通过制度与机制的不断创新,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四)投入要加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原则,市级财政应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用于“五有”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对濒临倒塌损毁的重要遗址遗迹,尽快开展抢救保护与维修。
(五)利用要加快。要抓住新一轮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项目实施机遇,把文物资源开发纳入其中,做好文旅结合文章,加大文物资源宣传推介力度,以文化为魂,以旅游为体,以商业为力,引入全域旅游理念,培育文物资源为支撑的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把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红色军事体验游、大别山水生态游、历史文化怀古游、中医健康养生游、创意农业参与游、禅宗文化修心游”结合,与古民居、古村落保护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环境保护结合,与精准扶贫结合,将文物资源、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大别山区城镇化建设之中,融入革命传统教育之中,融入重大文化项目建设之中,加快开发利用,加紧文旅融合,做大文旅产业,让大别山焕发红色魅力,实现黄冈大别山区文物资源与绿水青山共存、共融、共兴格局,造福老区人民,促进老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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